亚历克斯莱曼IP属地:湖南·湘潭 发布于12分钟前
但值(👵)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(🈺)称(👸)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(jing)理,“周亚平(❤)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(huo)利数千万;右手则(ze)通过音集(😁)协,向(xiang)收取版(ban)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(su)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(ren)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(🍺)作品版权理应(ying)由(you)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(➕)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(🚻)无需纳入音集(❓)协的(de)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(si)向发起的大量诉讼(song)最终以(🤳)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(🍆)价也必(🌠)然(ran)是向鸟人公司(🖌)交钱,因此可(🍒)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(zhi)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(😭)到(dao),年月(🖖)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(xian)示,鸟人(🔄)公司要求一家会所(🔟)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(shi)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(guan)于究(🛳)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(🕚)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(😠)辩称:(🥂)“根据《著作权集(ji)体管(🕸)理(🚙)条(tiao)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(ji)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(🚂)否享有(🦇)其(🌋)他权(quan)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