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天子IP属地:江苏·盐城 发布于34分钟前
食全食美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(🍩)者接到(➿)报料(liao)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(xia)称“鸟人(🏌)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(niao)人公(gong)司在全国起诉好(😫)(hao)几千(🏐)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(xiang)收取版权(🏋)(quan)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(ji)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(🍾)公(gong)司是音集协的会(hui)员,其音(🈂)乐作品版权理应(ying)由音集(ji)协(🕎)代理(li)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(🔤)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(🔡)人公(gong)司向索赔的费(fei)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(na)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(shou)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(🦂)然是向鸟人公司(si)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(🔩)日(👹)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(de)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(yi)家会所停止对(🐺)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(🕌)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(ji)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(qi)诉讼的矛盾在(zai)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(🎀)述会所辩(🔔)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(🎷)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(⛎),本案原(yuan)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(🌴)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(🔜)司仅为《好歌天(👬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(💛)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